修文法律服务网 法律咨询 查看内容

夫妻生活不协调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

2021-5-12 17:22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210| 评论: 0|原作者: 法意闲情|来自: 网络

摘要: 律师说:抛开法律层面,婚姻里性爱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?这是个问题
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“没有爱的性是苟且,没有性的爱是残缺”,在男女双方交往中,到底是爱情更重要,还是性生活更重要呢?


这个没有定论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。但在江苏淮安市,有一对夫妻,就因为丈夫性生活无法满足妻子,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




27岁的陈薇是淮安市一个工厂的会计,她性格大大咧咧、性格开朗,但却在婚后经常一个人流眼泪。父母看到这里,非常心疼,经过追问她才说出了原因。




原来陈薇的丈夫高凯自从结婚之后,晚上睡觉的时候,就在两人中间放一块木板,每个月的性生活也少得可怜。每次自己兴致勃勃的时候,高凯却冷淡异常 。




她开始的时候怀疑高凯外面有人了,但高凯却对此坚决否认。



陈薇听了同事们关于性生活的描述之后,觉得自己的老公有性生活障碍,就想让高凯去医院查一下,但高凯对此毫不犹豫地拒绝了。




高凯表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,只是对于性生活的兴趣不大。



而且两人婚后为了要孩子,性生活的频率已经很高了。


但是妻子要求的一周三次自己实在无法满足,自己最多一个月3次。




对此高凯还表示,自己晚上无法让妻子达到高潮,妻子就会发怒,对自己发脾气、骂人。


这让他无法容忍,对此陈薇也承认自己的脾气确实挺大的。




两人中间也好好谈过,还签了《婚内协议》,协议中陈薇不得强制丈夫过性生活,否则罚款200元。但这些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,两人闹得越来越大。




最终实在无法忍受的高凯,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。


开始陈薇是不想离婚的,法院就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,但发现分歧越来越大。两人是闪婚的,婚前了解不够,性生活不和谐,极度加大了两人的矛盾。



最终,两人的婚姻以离婚画上了句号。这个事情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,原来和谐的性生活如此重要。


在中国人传统思想的影响下,很多人羞于谈性,但这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婚姻。


古人把性生活比作鱼水之欢,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。如果把爱情比喻成鱼,性生活就是水。鱼儿离不开水,水里也不能没有鱼。

本文转载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学习参考用,如有不妥,请来函告知
Copyright   ©2015-2016  修文法律服务网  Powered by©Discuz!   ( 黔ICP备19009773号 贵公网安备52012302007235号 )
返回顶部